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 04:31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中央财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从2018年起已列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科目。2019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继续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7〕45号)、我省《关于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辽科协发〔2017〕19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19〕6号)的要求,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请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局按本《通知》要求,严格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明确支出方向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支出方向用于支持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示范社区、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科普大篷车,要统筹兼顾各支出方向,不能以部分支出方向代替全部支出方向,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开发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要保障扶贫工作县(市)区和扶贫工作任务较重县(市)区的资金。 二、明确承担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的变化,项目承担单位包括专业合作社、科普示范基地、农技协、社区、科普大篷车队、少数民族工作队等基层科普组织单位,个别科普信息化的承担单位。对于支持多个单位、多项活动、避免项目金额散乱、可打包成一个的项目可由县级科协承担。要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普惠广大服务对象。 三、严格操作程序 各县(市、区)要严格项目评审评选公示制度,仍采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原评审方式,推荐评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申报推荐材料,对项目材料认真存档。严格预算、决算制度,按照科普工作科目列支,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发生的新科目列入“其他”科目栏,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对于绩效突出项目可以多次支持。 四、严格项目申报 2019年我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奖补资金50万元,为扩大覆盖面,提高项目资金的实效,请按照《2019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先报名单,市科协根据名单实地考察合格后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名单报市科协普及部。7月25日前,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检查,合格的项目单位履行申报手续。“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文件和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各县(市)区科协邮箱或登录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五、主动接受监管 各县(市)区科协要严肃承担起监管责任,适当时间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对上一年度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资金发挥作用;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开展追踪监查工作,实行层层责任制,保证资金到位;及时与本级财政沟通,及早抓紧组织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市科协联系电话: 3224138 电子邮箱:lykxpjb3224138@163.com 附件1:2019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评选条件 附件2: 2019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2019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评选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在农村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20人以上,每人每月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 5.成立协会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6.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有农技协组织,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20人以上,每人每月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 5.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50次以上、受益群众5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专业合作社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依法注册登记,在农村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3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40人以上,每人每月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 5.成立合作社4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30%以上; 6.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四、科普示范社区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社区e站,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被命名为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的社区。 推荐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100人以上,每人每月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3)有社区科普大学和建立“社区科普e站”为申报必备条件,有专兼职科普宣传员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4)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5)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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