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义务植树在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近日,辽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市进一步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立法的形式,把公民的植树义务固定下来,充分说明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多次对植树绿化做出重要指示。全民义务植树是新形势下加快国土绿化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应尽义务,也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我们要切实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内涵和精髓,杜绝形式主义,结合造林绿化工作实际,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发〔1982〕36号)关于“各级绿化委员会由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绿委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宣传发动、调度统计作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有效经验和重要保障,各县(市)区绿委办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级领导对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的持续重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义务植树运动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将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年度造林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编制全民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奋斗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将义务植树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大力支持义务植树工作,力求做好“五个结合”,即:全民义务植树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与部门绿化、单位绿化相结合,推进道路绿化、水岸绿化和厂区、矿区、校园、庭院等绿化;全民义务植树与城市建设、景观建设相结合,在拆迁建绿以及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景区景点、公共绿地建设中充分发挥义务植树的作用;全民义务植树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在乡村绿化和生态文化村、森林乡村等建设中,组织农民开展“四旁”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改善村容村貌;全民义务植树与社区绿化相结合,在城市新、老社区绿化和养护中,提倡社区群众自己动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绿化活动,不断增加和巩固社区绿化成果,美化社区环境。 组织开展新时期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充分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和途径,积极提供多样化、多途径的尽责形式,以新理念、新办法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要深入贯彻《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与国土绿化相关的劳动或贡献等尽责形式,通过有效措施,为公民“直接参加绿化劳动”或“间接履行植树义务”提供便捷服务。要深入实施《辽阳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建立义务植树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推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破解群众植树难、爱绿捐绿难、单位护林难、植树找地难、义务尽责难等问题入手,积极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有效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意愿。 全民义务植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强化管理,逐步做到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扎扎实实,取得成效。要按照《辽阳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辽阳市义务植树登记跟踪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各单位和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情况。建立“双拥林、劳模林、青年林、巾帼林、家庭林”等义务植树基地,便于广大群众参与,实现“随时植树、随地植树、随愿植树”。从义务植树的选种、育苗、栽植、抚育、管理等方面都要坚持技术标准,将植树质量、管护责任的落实放到首位,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造林绿化实效。要严格落实义务植树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市)区绿委办要组织对当年义务植树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开展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的结果逐级汇总上报,同时要制定义务植树评比条件和奖惩办法,表彰先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义务植树的紧迫感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依靠全社会力量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重大措施。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为全民义务植树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解读义务植树政策规定,广泛推广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宣讲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使每个适龄公民都能充分认识到自己应尽的植树义务和责任,树立良好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深入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倡导“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市民享绿”的生态建设主旋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引导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和城市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