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0 09:19
各县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和省人社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请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人将书面材料报送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所在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和各市初评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二、辽阳市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
三、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四、辽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由辽阳市科协、辽阳市人社厅联合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晓伟 王婷 电话:3228418
电子信箱:lykxzxb@163.com 附件: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