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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辽阳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评选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市宣发〔2021〕18号)安排,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辽阳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市地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参评。辽阳时代楷模名额10人(含科技领域),由市委宣传部联合相关部门评定;辽阳最美科技工作者5人,由市科协评选推荐,市委宣传部认定。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价值准则,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奋发有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道德高尚,具有感动人、教育人的先进事迹;口碑良好,群众公认,要求参评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体条件
着眼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三篇文章”,在攻克国家和省确定的“卡脖子”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在“带土移植”引进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型企业成长,促进高质量项目落地见效的;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组织领导
1.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宣部,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2.成立辽阳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四、推荐、评审
1.推荐。各县(市)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单位)负责本辖区(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每个县(市)区在本辖区内民营科技型企业中推荐1名候选人;市(中、省)企事业科协(单位)在本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2.评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辽阳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
五、相关要求
1.辽阳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是辽阳市首次开展的先进典型评选工作,评选出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将作为推荐参与上级同类先进人物评选代表。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材料:①填写《辽阳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②个人事迹宣传材料(800字以内)和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认定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一式二份;③生活照和工作照各1张(电子版);④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纸质推荐表、事迹宣传材料和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市科协组宣部。
联 系 人:曾炳宪 胡潜
电 话:0419-3228418
电子信箱:lyzlb2020@163.com
通讯地址:辽阳市河东新城天福路45号(市科技馆三楼)
附件:1.辽阳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评选宣传活动方案
2.辽阳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推荐表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