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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科协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科普服务公平普惠,持续提升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夯实科技创新的社会基础,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1]6号),现制定辽阳市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依据
     各县(市)区科协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辽科协发〔2021〕6号)和《关于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辽科协发〔2017〕19号)要求,落实好《辽宁省科协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
二、明确支出方向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科普示范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大篷车、科技志愿服务等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开发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不建议购置科普大屏)、培育科普队伍,要统筹兼顾各支出方向,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偏远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市、区)相关工作。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应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日常办公、出国和公务接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规定相违背的其它支出。
三、项目申报审核
     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包括农技协、专业合作社、科普示范基地、行政村、行政乡镇、社区、科普大篷车队、少数民族工作队、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等基层科普组织单位,对于支持多个单位、多项活动的,可打包成一个的项目可由市级、县级科协承担。
     各级科协推荐→项目申报采取承担单位申报→县(市、区)科协进行初审→市科协进行复审的方式,项目评审公示后实施。统一填写省科协制定《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和预算表等相关材料,申报审核→第二年进行统一审计。
四、严格操作程序
     此次评选要推荐有影响力的精品项目,宁缺毋滥,各县(市、区)要严格项目评审评选公示制度,仍采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原评审方式,推荐评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申报推荐材料,对项目材料认真存档。严格预算、决算制度,按照科普工作科目列支,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发生的新科目列入“其他”科目栏,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对于绩效突出项目可以多次支持。
五、严格项目申报
     2021年我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奖补资金50万元,按照《关于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辽科协发〔2017〕19号)要求,提高项目资金的实效,一般按5万元以下、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三个级别合理确定项目金额,既要有示范效应,又要达到普惠效果。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应与基层组织建设相关联,按项目金额设立组织建设关联指标,即每个项目申报方均成立注册科技志愿服务队,对应三个项目级别按50人、100人、200人注册志愿者或发展科普信息员,至少发布并开展二次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项目单位在科普日、科普之冬及重要节日等时间段开展科普活动并上报县(市、区)科协。
     请按照《2021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6月8日前将申报项目名单及《推荐项目情况说明》报市科协普及部,市科协根据名单和情况说明实地考察合格后进行申报。7月25日前,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检查,合格的项目单位履行申报手续(项目填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在市科协网站下载,网站:www.lykx.org.cn)。
六、主动接受监管
     各县(市)区科协要严肃承担起监管责任,适当时间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对上一年度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资金发挥作用;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开展追踪监查工作,实行层层责任制,保证资金到位;及时与本级财政沟通,及早抓紧组织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市科协联系电话: 3224138
     电子邮箱:lykxpjb3224138@163.com
 
     附件1:2021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评选条件
     附件2: 2021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2021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评选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在农村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作为加分项);
3.会员农户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合同、协议或名单等依据);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10人以上,每人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统计表,网上统计);
5.成立协会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出具证明材料);
6.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有县市区科协的说明材料)。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有农技协组织,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作为加分项);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10人以上,每人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统计表,网上统计);
5.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30次以上、受益群众4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有县市区科协的说明材料)。
 
三、农村专业合作社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乡村e站,依法注册登记,在农村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作为加分项);
3.会员农户在6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合同、协议或名单等依据);
4.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10人以上,每人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统计表,网上统计);
5.成立合作社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30%以上(出具证明材料);
6.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有县市区科协的说明材料)。
 
四、科普示范社区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建立科普中国社区e站,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被命名为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的社区。
推荐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定期浏览科普中国网站,有手机科普中国注册科普信息员20人以上,每人分享或发表文章数10篇以上(统计表,网上统计)。
3.有社区科普大学和建立“社区科普e站”为申报必备条件,有专兼职科普宣传员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4.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主管部门出具说明)。
5.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科普活动不低于6次(看图片、资料)。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有县市区科协的说明材料)。
 
 
附件2

2021年辽阳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项目填报表格及相关材料
附件1  项目申报书
附件2   一次性告知制度
附件3   资金项目预算表
附件4-1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申报表
附件4-2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4-3  “社区益民计划”申报表
附件5-1  科普惠农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5-2  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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