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科协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科协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科协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科协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我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市科协的主要职责有: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的繁荣和发展。 三、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促进科技的普及和推广,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五、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为领导决策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献计献策活动。 七、开展对外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外市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八、依照科协章程,加强对所属学(协)会及县区科协的管理与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辽阳市科协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宣部、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国际部)四个。 第二部分 市科协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科协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8.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288.2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251.54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6.66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4.债务支出0万元; 5.其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市科协收入预算收入288.2万元,比去年增加59.59万元,增长26%,主要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40.37万元,项目收入增加20万元;22023年市科协支出预算288.2万元,比去年增加59.59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市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万元,主要支出事项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市科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23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0.48万元,下降9.9%,主要是压缩公务用车燃油修车费等原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科协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绩效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辽阳市科协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含所属事业单位0家,预算资金总额268.2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项,预算资金20万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专项收入: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等。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