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科技局、团县(市)区委、县(市)区科协,市级学(协)会,市中(省)直企事业科协(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我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热情,造就一批引领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辽阳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辽阳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和市科协共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辽阳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辽阳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并从中择优推荐为辽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阳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务工作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年龄截止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科技局、团县(市)区委和县(市)区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协)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候选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阳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辽阳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候选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4)装订在推荐表之后,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和候选人路演答辩材料。 (一)《推荐候选人汇总表》一份,《辽阳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候选人需提供《辽阳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份、若候选人是企业负责人还需提供《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份,上述表格均须按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可在市科协网站(www.ly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候选人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并在目录上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按以下分类,统一列目录装订成册,包括: 1.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 2.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3.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4.科技成果(含专利)应用或技术推广情况(经济效益财务证明); 5.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非涉密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路演答辩材料一份(复评会上答辩)。候选人要根据个人推荐材料准备答辩材料,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三个维度。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科协组宣部,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程序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学科评审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复评和公示产生辽阳青年科技奖拟获奖人选。初评得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复评。评审结果由初评得分的70%与复评得分的30%之和构成,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者。初评得分和复评得分都是参与评审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数。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潜 曾炳宪 联系电话:0419-3228418 电子邮箱:lyzlb2020@163.com
附件:1.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
辽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6日 |